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註的事業單位養老“並軌”啟動信號再次釋放。將於7月1日起施行的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提出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,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”。此條例的出台,印證了年初業內人士對改革時間表的預測。
  但是,那些令這一政策遲遲難以推進的“梗阻”問題是否有轉機?已經在山西、上海、浙江、廣東、重慶5地開展6年的試點工作,如今運轉得如何?
  在山西,記者採訪發現,多數事業單位仍然沿用舊的養老金制度。在上海,建立了以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為主要特點的養老保險制度。在浙江,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還沒開始做,尚處於思考當中。在廣東,該省人社廳承認“實質性進展不多”。在重慶,該市人社局承認,改革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的進展。
  相關人士表示,一些試點的改革“原地踏步”,主要還是因為養老金問題需要由國家頂層設計,牽扯的面太廣,很多利益問題不好協調,地方上很難真正推進。
  上海市社科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蘇雲介紹,由於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制度屬國家保險模式,個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,實行統賬結合的改革方案後,已經退休的部分職工和參加工作的職工,個人賬戶上沒有積累基金,同樣形成空賬,這部分資金就構成了轉製成本,其中“中間人”是改革的焦點。有學者測算,按照8%的個人繳費率,如果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2500元,每年空置的個人賬戶中少繳費用達720億,財政承擔的壓力較大。
 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教授認為,新政的出台並不會使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今年7月同步參加社會保險,主要因素之一就是《條例》並未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舉措,以及各類事業單位如何讓其工作人員參保的細緻步驟。
  原人社部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提出,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密不可分性,建議在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時,應該對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並軌儘量同步推進。
  (原標題:多個養老並軌試點“原地踏步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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