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高星 通訊員肖翔)昨天上午7點,江岸分局石橋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,稱其父王某,前晚11點50分,騎電動車路過市民之家旁的工地時,被4名男青年持刀攔路搶劫,4人用磚塊毆打其父親,並用刀威脅,搶走2.3萬餘元現金。
  接到報警後,該所立即組織力量開展現場調查,詢問受害人王某。經調取發案地多處探頭的視頻監控錄像進行視頻追蹤,及走訪“案發地”周邊群眾,發現該案件存在3處疑點:受害人王某於5月26日晚10點38分經過三環線文康路路口,10點41分到達金橋大道,經過發案地僅3分鐘,與其報警在該路段搶劫情況不符;經走訪報警人所述發案工地,工地保安稱,該工地晚上已經封鎖,根本無法進入;王某身上的傷痕與所述搶劫情況不符。
  在詳實的證據面前,“受害人”王某終於說出實情:他早前在外賭博欠下兩萬元賭債無力償還。放貸的人找到並威脅他要他還錢(其身上傷痕由此造成),王某隻有將身上攜帶的兩萬元公司貨款交給他們。晚上回家後,家人追問其傷害情況,王某一方面不願讓家人知道自己在外賭博,另一方面挪用公司貨款無法交待,逼於無奈,只有謊稱自己在金橋大道被人搶劫。
  目前,該所根據《治安處罰法》對王某報假警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0天,同時將依法追處其他嫌疑人設賭、傷人等犯罪事實。  (原標題:男子報警謊稱遭搶被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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